10月1日起,重慶對建筑企業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提出新要求
本站 2022-9-26 9:27:45
近日,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下發《關于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管理的通知》,對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锻ㄖ穼2022年10月1日開始執行。
明確參建各方主體責任
建設單位為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
一個工程往往由多個單位共同參建,包括總承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此次下發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各參建方主體責任。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總牽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建設單位除了要按照要求配齊相關專業人員外,要對試點項目(主城都市區政府投資或主導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及全市技術復雜項目)實行優質優價獎勵辦法,對技術復雜項目要按規定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作為用工主體,要對所承建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工人工資支付等負總責,按照相關規定組建項目管理機構,大力培育企業自有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同時,積極推進自有工人或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及時將施工現場自有工人配備情況上傳至“重慶市實名制管理平臺”。
監理單位應建項目監理機構,選派符合要求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制定人員進退場計劃,不得隨意減少和更換監理人員,確保監理人員到崗履職。
《通知》還明確提出,混凝土、砂漿、裝配式構件及鋼筋加工配送生產廠(站),要建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嚴格生產工藝和工序管理,加強全過程質量管控,按《從業人員配備標準》配備相應專業人員和技能人員,負責對其參加培訓鑒定,確保產品質量。
強化現場從業人員到崗履職
管理人員到崗天數不低于施工天數的80%
《通知》指出,工程項目正常施工期間,參建各方現場從業人員按照以下標準到崗履職:
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質量專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以及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每月實際到崗天數不得低于當月施工天數的80%;若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符合兼任要求的(兼任項目不得超過3個),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在每個項目的實際到崗天數不得低于當月施工天數的30%,當月累計到崗天數不得低于當月施工天數的80%。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員、施工員等關鍵崗位專業人員每月實際到崗天數不得低于當月施工天數的80%;施工單位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專業作業企業可根據承接項目的實際情況任命各個項目的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作為班組長、技術骨干和帶頭人,每月實際到崗天數不得低于當月施工天數的80%。
值得關注的是,施工企業現場所有技能人員應持技能等級合格證書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此外,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不得隨意變更,經項目建設單位同意,辦理完成更換手續后,相關單位應于3日內將人員更換信息錄入“重慶市實名制管理平臺”。人員更換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現場施工管理崗位總人數的50%。
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凡涉及重慶市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管理相關工作要求,其它文件與此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上游新聞記者 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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